3月1日,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局为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举行授牌仪式。来自朝南维港天悦等15个居住区(单位)被评为“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为提高清远居住区(单位)绿化的设计建设管理水平,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充分调动各居住区、单位的积极性,激发市民的绿化意识以及爱绿护绿行动自觉,2022年8月,清远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为全市建成区所有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已获评“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
依据《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从组织管理、规划建设、管养维护、配套设施等方面详细要求,其中,居住区应建成竣工交付使用;单位应有独立院落或明确范围。居民(单位职工)对居住区(单位)园林绿化满意率≥85%。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率≥30%,改建居住区绿地率≥25#。
经过自愿申报、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最终,15个居住区(单位)获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并被授予称号牌匾。
2022年度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清远市园林式居住区
1.朝南维港天悦
2.融创恒美花园
3.万科华府
4.北部万科城
5.时代香海彼岸
6.清远保利中辰花园
7.时代倾城·翰林府
8.清远保利花园(三期)
9.碧桂园·清泉城
10.阳山碧桂园
11.碧桂园·江山荟居
12.丽景华庭
●清远市园林式单位
1.清远市第一中学
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3.广东材料谷·佛冈产业园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石云娟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