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职工先向银行预约再到窗口办理贷款业务(预约联系方式见附件);尽量通过12345热线及办公电话咨询公积金业务(公积金归集提取咨询电话:;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贷款申请资料有效期相应延长至疫情结束次月;我中心认可在线办理的相关证明。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隔离人员、医护人员因疫情造成提取超过三年期限的可以提取。
五、为减少病毒传染风险,在非必要情况下建议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才办理现场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可以通过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办理缴存业务。职工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个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以及离职、退休销户提取等业务。
自愿缴存人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个人网厅()自助办理自愿缴存业务。
六、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束的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附件: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预约联系方式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预约联系方式
点击可打开大图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粤省事APP等渠道开通线上业务,欢迎大家在线办理查询、离职提取、退休提取等业务。
免费看房团热线: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往期推荐



点击原文,免费报名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