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远日报记者在市住建局获悉,《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从即日起至5月6日正在市住建局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促进办法》修改并正式实施后,我市绿色建筑将步入快车道,全市大部分新建建筑2021年后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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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远日报记者在市住建局获悉,《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从即日起至5月6日正在市住建局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促进办法》修改并正式实施后,我市绿色建筑将步入快车道,全市大部分新建建筑2021年后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了解,为推动绿色建筑的实施,《促进办法》对特定项目建成绿色建筑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按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旧城改造项目和燕湖生态新城、江北新区、省职教基地、银盏新市镇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等按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商品房方面,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项目,2020年12月31日(含)前立项的按不少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60%配建绿色建筑。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立项的所有商品住宅房建筑,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将按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悉,在推行绿色建筑过程中,清远市住建局多措并举,通过出台相关办法、宣传发动、培训、创新机制、源头管理等方式,确保绿色建筑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力落实。全市去年绿色建筑发展计划是100万平米,实际已取得绿色设计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33宗,建筑面积184.41万平米。
《促进办法》还制订了绿色建筑的激励措施,对达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各级政府应予以奖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将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降低到50%预留。同时,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对普通市民而言,《促进办法》最直接的优惠就是今后购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商品房,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且因采取墙体隔热、保温、遮阳、节水、装配式建造等相关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市住建局表示
今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的宣传力度,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在促进绿色建筑过程中,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以推进绿色规划为引领,以严格设计贯标为切入口,以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全过程监管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新建绿色建筑的量和质全面提升,为清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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