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开始,申请学位的合法房产必须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以上的产权,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
3月12日,清新区教育局发布清新中心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位申请预告,
具体内容如下:
清新区中心城区2019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学位申请将于5月份启动。根据辖区内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班人数预测,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申请人数将大幅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将更加紧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购房户
1.2019年开始,申请学位的合法房产必须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工作人员将通过核查《购房合同》房产交付使用时间、上门家访等方式核实实际居住情况。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以上的产权,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
二、租房户
2019年,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中心城区租住满5年以上)子女,在申请清新区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位时,其法定监护人需要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3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非清远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还需持有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我区中心城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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