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4日,清远市公积金 发布通知,对首付比例及贷款年限进行调整,首套房 首付比例上调为30%,二套房 首付比例上调为50%,贷款期限 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
7月4日,清远市公积金 发布通知,对首付比例及贷款年限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
一、首套房 首付比例上调为30%,二套房 首付比例上调为50%;
二、贷款期限 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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