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12月底,清远出台《清远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和《清远市棚户区改造购买安置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一是政府采取以购代建的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控制政府建设人才公寓数量,尽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解决高端人才的安居问题
去年12月底,清远出台《清远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和《清远市棚户区改造购买安置房管理办法》。
按照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一是政府采取以购代建的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控制政府建设人才公寓数量,尽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解决高端人才的安居问题。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明确提出清远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安置货币化、公租房保障方式货币化政策。根据规定,2016年和2017年,清远市将投入23亿元,采用政府购买主体向承接主体购买住房保障服务的模式,安置棚户区改造中需安置的拆迁户。2016年、2017年购买棚改服务的资金总量分别为13亿元和10亿元,总共将涉及5000多套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
“按照此政策,说明在两年内,这23亿的资金是‘分’给地产商的份额。”有业内人士指出。据了解,近几年清远全市商品房销售总额平均每年在200亿左右,也就是说通过棚户改造,每年将有可能为楼市释放5%的需求。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安置房源户型主要为2-3居室,建筑面积在50至150平方米不等的住房;采购价格方面,应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房源价格,上限按建筑面积计算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成交价格以合同为准。
“目前的库存量都较大,清远人口不多,早期广州购房者也占了四成的成交量,但库存压力仍然比较大。”对于“以购代建”安置区的做法对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效果,暨南大学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胡刚表示认可。“目前新的安置办法,可以把库存替换为原来的安置房。”
胡刚认为,目前4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虽然不高,但按照清远部分地理位置的项目来说,仍有微利空间。“村民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此举也让村民有了更多的选择。”
有开发商认为,相对于“政府建房,居民住”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棚户区居民自己选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从“搬进安置房”到“拿钱买商品房”,直接的变化是想住哪儿的选择范围大多了。“现在已经不少开发商正瞄准这一群体在新年期间开展针对性促销,对于快速回笼资金,去库存是立竿见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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